深圳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办理要求:
1、自有50平以上的注册地址(必须为商用性质);
2、后期必须提供五名人员三个月的社保记录以及相关的资格证书;
3、基础办公设备齐全。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开办时间等;
2、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个人简历及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单位开办的还应出具开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证明;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机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