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石油钻头进口报关操作流程 二手钻头进口清关
石油钻头进口流程:
一、签订合同
二、办理进口许可证
三、银行开证
开立信用证一般需要信用证申请书,合同(复印件),许可证黄联。
四、交单(出口商)
进口贸易中应由出口商提供以下单证:
1、正本提单 bills of lading 或仓单 warehouse receipt
2、商业票据 commercial invoice
3、正本装箱单 packing list
4、正本原产地证明 certificate of origin
5、正本数量和质量证明 certificate of quality/quantity/weight
五、报关(二手石油钻头进口清关)
需要以下单证:1、正本提单或仓单 2、商业票据(复印件) 3、装箱单(复印件) 4、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5、合同(复印件) 6、许可证蓝联 7、正本报关委托书 8、正本商检委托书 9、付汇情况表。
六、缴费:
1、在进口货物时,除了进行报关外,进口商还需向海关交纳关税费用、增值税费用、检验检疫费。
2、一般关税费用为完税价格(议付价格)*关税税率*汇率,钻头税率为8%,增值税为:17%,综合关税:26.4%
3、增值税费用为(完税价格+关税)*17%*汇率,海关税金=货值*综合关税。
进口二手石油钻头产品备案自2007年1月1日起列入国家质检总局的行政许可,受理5个工作日,审批20个工作日,送达10个工作日。备案做好之后,将正本备案书寄于国外,开始准备装运前的预检验,凡列入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40号公告第四条中的二手石油钻头产品,均需实施装运前检验,在备案审批前,申请人必须保证货物在原使用地。在许可时签发《装运前检验备案书》,同事告知申请人实施装运前检验的海外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发货人须与海外机构联系实施装运前检验。待检验完成,海外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发各相关直属局,由直属局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申请人凭备案书、装运前检验报告、装运前检验证书办理报检通关手续。
以上是我司进口二手石油钻头的操作流程和单证手续,如果有想进口二手石油钻头的朋友想更多了解二手石油钻头进口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