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电设备进口报关流程手续:
1、 请求人填写进口旧机电商品存案请求书
2、 请求人预备如下资料:
一)请求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需求时供给)
三)国家答应进口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求时供给)
四)装运前预查验请求书;(需求时供给)
五)拟进口旧机电商品清单(包括:称号、编码、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制作日期、制作商、新旧状况、进口报价、销售报价及用途等)。
3、处理存案的进口旧机电商品,在受理存案请求后7个工作日内对需求进行装运前预查验的,出具《进口旧机电商品装运前预查验存案书》;对不需求进行装运前预查验的,出具《进口旧机电商品免装运前预查验证明书》。
4、需求进行装运前预查验的,存案请求人应持《进口旧机电商品装运前预查验存案书》及存案商品清单及时向装运前预查验组织请求装运前预查验。
5、装运前预查验人员应当在货品装运前完成预查验工作,并依据预查验状况出具《装运前预查验报告》。 自2003年8月1日起,进口旧机电商品运抵口岸后,收货人或许其代理人应当持国家质检总局或许直属查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旧机电商品免装运前预查验 证明书》(正本)或许《进口旧机电商品装运前预查验存案书》和《旧机电商品装运前预查验证书》(正本)以及别的必要单证处理进口报检手续。旧机电商品进口 前需获得外经贸部分签发的证明文件的,报检时应当一起供给答应进口的证明文件。
6、查验检疫组织承受报检后,核对单证,签发《入境货品通关单》,并在《入境货品通关单》上注明为旧机电商品,实施查验。
7、处理存案时,请求人应认真预备有关资料,商品清单应完整准确,存案书或免颁证明书宣布后,无特别因素一般不予更改;特别状况需更改时,请求人需填写进口旧机电商品存案更改请求单,说明更改因素、更改内容并供给有关资料,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改。
8、补白:旧设备在没有做装运前查验之前,请不要将设备拆分或打包
进口操作流程:
1、收货方所在地商检局申请进口旧机电产品预备案,通过后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预备案书》;
2、旧机械发香港,将旧机械提到中检仓库,预约安排装运前检验检疫,中检合格后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3、凭《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到商检局换正本备案书;
4、如果监管条件带O(即进口旧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则需按要求提交资料到商务部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
5、将机械安排驳船到当地进口清关口岸,准备进口资料报检报关、商检查货、海关审价、缴裞、海关现场查验、提货放行;
6、安排物流送货到门,货主验货收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