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申请要带上资料
从2018年8月10日起,启用新版本《前海住所托管服务协议书》。新协议由新住所托管系统自动生成,请企业办事人员在新住所托管系统中并打印。旧协议在协议期内仍然有效,协议到期前30天内,须在新住所托管系统中办理续约。
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2、深圳市内的场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3、《住所托管服务协议书》2份;
4、法人、股东、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5、前海商秘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前海地址托管协议续签条件:
1、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从2018年8月10日起,场地证明不再作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的地址证明材料。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仅接受深圳市内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红本”)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以下简称“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温馨提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
2、延续原有红本或租赁凭证的条件,并进一步细化租赁凭证的要求,应提交深圳市内不动产权证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其中,租赁凭证的租赁期应达一年以上,租赁面积应达5㎡及以上,且办理业务时租赁凭证未过有效期;
3、办理住所托管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有关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