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食品广州进口报关公司
进口红酒进口操作流程:
1.进口公司需到进口港当地商检局做进口红酒收货人备案,获取备案号。
2.在获取备案号后,到进口商检局做进口红酒标签备案,申请资料2份[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纸质版及小于250K的电子版,按GB 7718-2004(预包装红酒标签通则)及相关产品标准制作)、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纸质版及小于250K的电子版)、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等
3.红酒标签做好后,可安排红酒提前报检,提供单证:贸易合同/信用证、FP、装箱清单、原产地Z/合法生产销售证明原件、缺陷产品召回承诺书、中文标签检验备案相关资料,必要时报检人还应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手续》(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
2)输出国家或地区的检疫ZS(有规定的动植物源性红酒);
3)输出国(地区)的卫生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进口乳制品需提供输出国(地区)卫生ZS)
4)相应的检测报告(标签上有特别标注含量或数值的);
5)输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兽药、添加剂、熏蒸剂等相关资料和检验报告;
6)输出国品质ZS或质量保ZS、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申请品质ZS的);
7)国家质检总局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出具的证明;
4. 出具通关单,海关报关,出具税单,进口红酒收货人缴纳关税增值税,海关放行,安排货物进境。
5. 货物到达进口口岸后,商检局检务3(4)科对红酒进行查验和抽样送检,商检查验后过海关通道,(海关如布控,则海关需要查验)
6.查验放行后,货物应放到商检局认可的仓库存放,并加贴中文标签,(第二次进口可在香港加贴中文标签)
7.送检结果出来后,合格的签发《卫生ZS》,进口商/代理商/经销商/收货人获得合格的《卫生ZS》后方可销售使用该批红酒。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报检人要求索赔的,可申请出具不合格《卫生ZS》。报检人应按照处理意见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