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条件
一、牵头单位应是企业或科研单位,具有在细分行业龙头地位或研发实力。
二、创建单位应具备以下研发条件和要求:
1、拥有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其中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技术职务者占50%。
2、拥有先进的成套研发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本行业技术和产品研发、设计、控制和试验的需要,研发仪器设备原值3000万元以上,其中近10年购置的具有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仪器设备占50%以上。
3、有3-5年的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沿性技术研究课题和分阶段实施方案及成果转化扩散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