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或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如医药信息发布、医药信息平台、医疗器械平台、医疗器械/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等,企业从事该方面服务就需要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申请条件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申请材料:
1.两名药学专业人员的学厉证明
2.网站服务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4.法人身份证
5.备案过的域名及域名证书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材料准备: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网站域名、域名证书;
3.网站服务器IP、服务器放置地、服务器接入商;
4.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盖章扫描件);
5.3名技术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电话;
6.3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7.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材料准备:
1.2名 计算机相关专业人员的学历证明;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公司章程-带有查询章;
4.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电子版);
6.法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7.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