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代办文网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流程
许可全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审批部门:“省级”文化局
有效期限:3年
年检时间:无年检要求
业务范围:音乐娱乐产品、网络游戏运营、虚拟货币发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美术品、 艺术品、动漫画产品、演出剧节目、展览比赛活动;
游戏运营: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经营以下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2、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3、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的在线传播行为;
4、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5、网络音乐娱乐;
6、网络游戏;
7、网络演出剧(节)目;
8、网络表演;
9、网络艺术品;
10、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文网文申请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和章程
2、运营游戏需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非游戏产品需100万人民币
3、不少于8名计算机本科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企业需具备运营所需的设备及工作场所验资报告
5、企业需具备完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运营管理措施;
6、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7、拟计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8、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位,应当符合所在地文化位的企业总量、企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等当地政策规划。
文网文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验资报告
3、公司章程
4、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业主产权证明
5、8名人员身份证及学历证扫描件
6、网站内容中含有拟申请经营产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