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办理文网文增值电信ICP许可证
ICP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也叫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简称经营性ICP。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哪些业务需要办互联网信息(ICP)许可证?
ICP许可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有偿提供信息具体包括:ICP以盈利为目的而向用户提供收费信息(即互联网用户须事先或事后向ICP交纳一定费用才能通过互联网浏览或的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以及收费短信息(即互联网用户须事先或事后向ICP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通过互联网向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终端发送的、可供其浏览或的文字、铃声、图片等信息)等经营活动;网页制作服务是指ICP以赢利为目的、事先或事后收取用户一定费用后,按照用户要求为其制作网页并在网站上予以发布的经营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称为:文网文、网文、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经营许可证等这些名称都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别称。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中的: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两类,一类为经营性,二类为非经营性: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我公司可顺利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代办网文证,代办文网文,网络游戏备案,新管字审批等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二、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 2、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的传播行为;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1、专门为互联网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含VOD、DV等) 、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 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画(含FLASH等)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和动漫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