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区域组织由东盟10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参加,旨在消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自由市场的贸易协定,通过各成员国之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印度在最后关头退出)
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逐步降税到零。进出口企业实现降税及零关税的前提是产品符合RCEP原产地规则,并且按进口缔约方海关要求申报享受相关协定税率。
根据规定,RCEP协定需15个成员中至少9个成员批准后方可生效,其中要至少包括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至少3个国家。目前,各成员都已开启国内的法律审批程序,旨在推动协定早日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