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对应原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
培训内容:《消防设施操作员》
理论培训包括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
技能操作培训包括消防控制室监控、气体灭火等各种建筑设施器材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申报条件
初级中控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初级中控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中控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中级中控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地址:
1、南京市六合区冠城路19号商铺(S8地铁龙池站2号出口)
2、南京市江北新区大桥北路24号金盛装饰城2号楼3楼(育才教育汇3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