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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减刑缓刑辩护释放律师

  • 发布时间:2021-04-05 10:46:52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公司:招志南【个体】
    手机:15918794024
    电话:020-81202248
    用户等级:铜牌会员 已认证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州市黄埔区看守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文元路61号。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广汕三路长安路段89号,即广州往增城方向,过了长安收费站两三百米左右到。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把多年的执业经历和心血致力专业刑事辩护。本团队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一分希望,万分执著。”为执业理念。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提供优质、权威、完善的系统化刑事法律服务。

    注意事项:
    1、判决前家属去看守所都是见不到人的,不必自行去看守所。
    2、委托律师前,建议不要去看守所,更不要相信看守所门口冒充律师的骗子。
    3、委托律师请不要对比价格,请尊重律师提供的服务。
    4、家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家属唯一能做的就是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和辩护。
    广州刑事案件法律知识:在判决书未生效之前,是禁止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会见
    刑事案件中,法院判决生效以前,家属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接触或者见面的,只有律师才能见到。因此,在您的亲朋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应该尽快委托律师,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让律师会见,及时了解案件的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有关情况,告知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的辩护律师,并记录在案。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可以获得的权利就是以上这些,在司法实践中,侦查阶段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办理,由于尚未认定犯罪事实,所以是根据是否符合取保的条件来办理保释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业务范围贯穿刑事案件的全过程: 刑事案件的代理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安侦查阶段,第二阶段检察起诉阶段,第三阶段审判辩护阶段 一、侦查阶段: 1、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2、会见犯罪嫌疑人; 3、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二、检察起诉阶段: 1、为犯罪嫌疑人办理辩护手续;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3、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免予刑事起诉、减轻刑事处罚相关法律意见; 4、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代理意见; 三、审判辩护阶段:参加法庭审理,做罪轻或无罪的辩护;有权在经过被告人同意后提出上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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