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项目: 浙江某台资企业进口旧机床
承运路线: 台湾----上海项目时间: 2013年6月
运抵口岸: 上海港
货物情况: 3*20GP
操作要求: 上海外高桥港清关,配送至浙江无锡公司
案例情况:客户在初步与我司交流咨询时,明确希望在上海口岸进行操作。但因其公司无法提供:原
据我国质检总局机电办新出的相关政策,及其CCIC台湾办事处年初成立后,可将设备在台湾做中检。
的建议下,客户不需要发回香港做CCIC(装运前检验),节省了大笔物流成本,在货物清关速度上得
升。
操作流程:
提前处理:旧机电进口备案;
出口地:中检(装运前检验检疫)
到港处理:码头提货、报检(查验)、报关、审价、缴税、查验、指定配送指定地点。
二、进口资料:
1、合同2、形式发票3、装箱清单4、旧机床图片及名牌图片6、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9、
20张,盖于右下角(用于备案审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