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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豆制品肉制品加工消泡剂

  • 发布时间:2024-04-29 08:35:05
    报价:面议
    地址:湖北,襄樊,枣阳市西环四路
    公司:湖北隆胜四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手机:19571289755
    微信:MISSYOUYUN168
    电话:0710-6236189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液体消泡剂

    一 主要成分

    去离子水 聚二甲基硅氧烷 食品级乳化剂 食品级增稠剂

    二 技术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色泽

    乳白色

    取适量试样于清洁,干燥透明的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性状

    性状

    粘稠液体

    溶解性

    通过试验

    GB30612-2014中B.3.1

    稳定性

    通过试验

    GB30612-2014中B6

    部挥发物,w% ≥

    10

    GB30612-2014中B7

    铅(Pb) /(mg/kg) ≤

    5

    GB 5009. 12a

    总砷(以As计)/(mg/kg)≤

    2

    GB/T 5009.11a

    样品处理为干法灰化

    三 执行标准

    GB306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

    四 使用量及范围

    豆制品工艺(使用量0.3g/kg,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量计)、肉制品、啤酒加工工艺(上述加工工艺使用量0.2g/kg)、焙烤食品工艺(在模具中的使用量30mg/dm2)、油脂加工工艺(使用量0.01g/kg)、果冻、果汁、浓缩果汁粉、饮料、速溶食品、冰淇淋、果酱、调味品和蔬菜加工工艺(上述加工工艺使用量0.05g/kg)、发酵工艺(使用量0.1g/kg)、薯片加工工艺。

    五 使用方法

    将本品用水或起泡液稀释为均匀的溶液后再加入起泡液中,也可直接加入。开封稀释后应尽快用完,其用量一般为0.01-1‰,随用途而异。

    六 包装、贮存

    (1) 用25KG、50KG、100KG、200KG聚乙烯桶,也可根据用户要求更换包装。

    (2) 本品应密封贮存于通风干燥处,防止雨淋,日光暴晒,不得与强酸强碱及有毒物质混装、混运和堆放。

    (3) 本品在符合上述条件下,自生产之日算起,贮存期为6个月。超过存贮期后若有少量分层现象,混合均匀后,经检测合格可继续使用,不影响其效果。

    (4) 本品按非危险品运输。

    供应豆制品肉制品加工消泡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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