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新规规定,所有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都需要注册。但是按照食品分类不同,分为两种注册方式,境外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介绍注册和企业申请注册。
1.采用介绍注册模式的18类食品包括: 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
了解了介绍注册18类食品,那注册需要什么资料呢?
2.18类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应当对其介绍注册的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确认符合注册要求后,向海关总署介绍注册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介绍函;
(二)企业名单与企业注册申请书;
(三)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
(四)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介绍企业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声明;
(五)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相关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的审查报告。
(六)必要时,海关总署可以要求提供企业食品安全卫生和防护体系文件,如企业厂区、车间、冷库的平面图,以及工艺流程图等。
除这18类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可向海关总署提出注册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企业注册申请书;
(二)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
(三)企业承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声明。
自2021年11月1日起,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应用系统进行注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