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所有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都需要注册。下面我们来梳理一下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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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申请方式分为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tuī jiàn和企业申请两种两种,以下18类产品应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对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确认符合注册要求后,向海关总署tuī jiàn并提交申请材料。
18类产品包括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 特殊膳食食品和保健食品。除以上18类产品以外的其他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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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变更、延续、注销的申请,通过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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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海关总署食品局收到申请材料后,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海关总署食品局处理完成后通过书面函件、传真文书、电子邮件或信息化系统等形式,向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或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反馈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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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审查
根据风险分析及实际工作需要,海关总署食品局通过书面检查、视频检查、现场检查等形式及其组合,对申请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评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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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海关总署食品局对评审组工作报告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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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注册
海关总署根据评估审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予以注册并给予在华注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