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口铁矿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巴西、乌克兰等国家
铁矿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宗进口商品,是我国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商品,主要用于钢铁工业,冶炼含碳量不同的生铁(含碳量一般在2%以上)和钢(含碳量一般在2%以下)。
进口铁矿按矿种分类,一般分为粉铁矿、块铁矿和球团铁矿三大类。
粉铁矿,是指颗粒较小的铁矿石,利用率较高;
块铁矿,是指颗粒较大的铁矿石,价格通常偏低;
球团铁矿,是将粉状物料经焙烧、造粒等工艺,使其物理性能和化学组成能够满足下一步加工要求球状铁矿。
申报注意事项
☰ 铁矿石进口报关流程
☰ 向海关申报进口
☰ 海关实施相关检验和审核手续
☰ 征税放行
注意
☰ 原产地证、成分表、发票、装箱单、合同、进口许可证等资料是否齐全;
☰ 有关合同及环保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 放射性是否超标;
☰ 申报价格是否合理。
规范申报要素
铁矿规范申报要素:
品名、加工方法、外观、成分含量、平均粒度、矿区来源、签约日期、定价方式、是否需要二次结算及计价日期。
其中,主要元素、计价日期和矿区来源即矿区是决定价格的重要因素。成分含量包括SiO2、AL2O3、S、P、H2O等,上述成分含量对品质差异影响较大。因此企业在通关时应申报相关成分含量、计价日期和矿区,同时注明具体的定价模式,若已提前向海关进行公示定价备案的,应在申报备注栏要求录入备案情况,提高申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