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点:
1、 如果有同期递交的相同近似商标,那么以在先使用者为先。
2、驳回复审:万一出现驳回,前期的使用推广,可以作为使用证据,提高商标复审通过率。
3、市场机会:前期的使用可以为下证后的使用做铺垫,更容易赢取消费者的信赖。
缺点:
1、 还未取得商标权,对侵权者不能立即禁止。
2、 有驳回不通过的可能,需要顾虑宣传推广的成本投入。
优点:
1、 如果有同期递交的相同近似商标,那么以在先使用者为先。
2、驳回复审:万一出现驳回,前期的使用推广,可以作为使用证据,提高商标复审通过率。
3、市场机会:前期的使用可以为下证后的使用做铺垫,更容易赢取消费者的信赖。
缺点:
1、 还未取得商标权,对侵权者不能立即禁止。
2、 有驳回不通过的可能,需要顾虑宣传推广的成本投入。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志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