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权法》在确认作品的着作权属于作者的同时,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着作权归属问题:比如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着作权问题;汇编作品的着作权问题;电影、电视作品着作权等。虽然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有时会是一个相当敏感而复杂的问题,但是摄影师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应该注重摄影作品的版权问题。因为只有摄影师拥有作品的着作权才能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代办南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来使自己的作品进入图片市场,获得收益
审查和批准
第十九条 对于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所指的申请,以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南京计算机软件,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南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二)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三)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四)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第二十二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第二十三条 国家版权局根据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撤销登记:
(一)最终的司法判决;
(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四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