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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原因

  • 发布时间:2022-03-10 14: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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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明确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商标的可识别性。

    例如“茶壶”是一种茶具的通用名称,如果一家企业生产一种“茶壶”牌紫砂壶,消费者无法通过这一商标分辨“茶壶”是由哪一家企业生产的。因为用“茶壶”作为商标,由某一家企业独占使用,对其他生产同类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是不公平的。

    通用名称反映的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商标是用来识别商品的来源,通用名称自身无法反映提供商品主体的信息,如果准许由特定主体将通用名称作为商标注册并取得专用权,会妨碍同业经营者的使用,损害同业经营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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