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2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
(2)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
(3)工艺、焊接、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
3 技术人员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至少1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4 质量检验人员
现场安装和修理过程检验、验收检验的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6人,由技术人员或者持有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5 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
6 作业人员
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持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6年以上或者取得电梯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的技术工人不少于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