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四年复审一次,过期作废。我校长期开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起重机指挥、电梯维修、叉车司机、观光车司机等各类特种设备考证班及复审班,我校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先进的专业设备、雄厚的师资力量、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为学员考证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开设(初训复训):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建筑焊工,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车工,铣工,钳工,制冷工,汽车维修工,下水道养护工,油漆工,管道工,通风工,防水工,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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