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经纪人是在演出经纪机构中从事演出组织、制作、营销,演出居间、代理、行纪,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活动的从业人员。
概念:演出经纪人,在演出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类别:演出经纪人按组织形式分类也有个体演出经纪人、合伙经纪人、法人经纪人之分。
从业资格:首先取得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只能证明已经具备从事文化经纪的资格,但是还不具备从事经纪事物的权利。
从业资质:演出经纪人取得经纪人资格证以后,要进入从事经营文化、演出及经纪业务的经纪机构,并在市工商局合同科和市文化局备案,以后开展经纪业务才受国家法律保护。
总之就是负责经营演出事业活动的个人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