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情况
自我声明程序A: 型式试验(自选试验室)+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自查报告
自我声明程序B: 型式试验(指定试验室)+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自查报告
适用情形
自我声明程序主要区别在于型式试验
上述提及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只适用于自我声明程序B,即只能由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应业务范围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测试并出具报告;适用于自我声明程序A的产品如电动工具、电焊机等可以自主选择获取CNAS认可的第三方试验室或满足GB/T 27025-2019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通用要求的自有试验室。
此外,A和B程序均可以采用自愿性认证的方式来转换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采用该方式进行自我声明须进行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工厂检查。
注意事项
一、自我声明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系统自动注销,制造商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注销自我声明,注销后系统按要求保留原报送信息备查,需要延期使用的,应在自我声明有效期届满90天内办理延期。
二、只有按要求提交相关产品描述、型式试验报告、内审报告并最终签发符合性声明才可合法地使用CCC标识,认监委负责组织实施对自我声明以及CCC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自我声明和CCC标志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三、 当制造商的产品出现严重缺陷,或则产品安全检测不合格,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等情况时,系统将撤销相关的自我声明并予公布,撤销的产品在6个月内不能再次申报自我声明,有关失信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