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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用鱼粉、鱼油等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是指来源于海洋捕捞水生动物(包括水生无脊椎动物,但不包括
海洋哺乳类动物)非供人类食用的蛋白和油脂。
饲用鱼粉、鱼油等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的生产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获得冈比亚注册批准,并在其有效监督之下生产,其产品允许在冈比亚销售;
(二)建立并实施基于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原理(HACCP)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并有效执行产品
召回和追溯制度;
(三)须经冈比亚渔业、水资源和国会事务部向我国海关总署,获得中方注册登记后方可向我国出
口饲用鱼粉、鱼油等水生动物蛋白及油脂。
包装、标签和存储运输要求
(一)每批输华产品须用全新、洁净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二)包装需加施中文标签,标签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饲料标签》(GB 10648)要求。货物外包装
需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注册登记号码,并标注“非供人类食用”或“仅用作饲料”等警示语;
(三)输华产品的生产、存储、运输过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
进口清关所需单证主要有:
1.原产地证
2.卫生证书
3.生产商产品成份分析报告
4.原包装标签样张
5.中文标签样张三份
6.生产商灌装日期证明
7.装箱单、商业发P(invoice)、贸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