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传因素:近视遗传主要是高度近视的遗传,双亲中一方为高度近视,另一方正常,其子女10%~15%发病。一方为高度近视,另一方为近视基因携带者,其子女高度近视的发生率均为50%。(2)环境因素:近距离长时间用眼、营养与饮食、照明与阅读姿势、地区差异及社会经济因素。(3)眼部因素:视觉剥夺、角膜异常、视网膜病变、眼压、眼的调节与辐辏。
(3)按照近视性质分类1.单纯性近视眼:大多数在-6.00D以内眼底无明显变化,用适当的镜片即可矫正。2.病理性近视眼:20岁以后,眼球还在发展,并有病理性变化。特点:眼部组织发生一系列变性的病理变化:早期表现为原因不明的视力下降,视网膜中央发光减弱,玻璃体的轻度变性,但这种变形的病变并不与近视的度数完全符合。大多数由遗传因素所致,度数一般大于-6.00D。3.继发性近视眼:由其他眼病或全身疾病引起,如圆锥角膜、糖尿病等所致近视。
1.基础任务:通过8天系统的眼视光学习,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2.2. 技术升级:学习传统眼镜店向医学方向升级,熟练掌握近视防控、检影、视功能检查等实用性技能;
3.3. 导入特色:学习眼镜店如何导入特色项目,如斜弱视爱眼园、近视防控系统(角膜塑形镜等)。
4.<招生简章>
5.本校面向全国招收学员,开办“精训小班制”视光(取证)培训班,按照国家职业大典要求开展规范的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培训。
6.培训内容:
7.1、基础课程:眼科学、眼镜光学、屈光检查、眼镜商品学、验光操作、眼镜加工、角膜接触镜;
8.2、特色课程:儿童斜弱视训练及实操、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各种眼视光特检技术的体验;
9.
10.3、讲座分享:分享眼视光行业中眼镜店眼保健店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出路,走出困境。
11.招生对象:眼镜技术行业、待业人员、下岗人员。
12.培训等级:(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
13.培训课时:培训理论及操作课程,共8天。
14.结业待遇:
15.1.颁发郑州劳动保障就业训练指导中心结业证书。
16.2.技能鉴定考试,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17.<学校简介>
18.眼镜验光员定配工培训鉴定基地隶属于郑州市国家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郑州市国家劳动教育培训学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本培训鉴定基地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大典要求开展规范的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培训。
19.本培训基地拥有的师资力量,授课老师按上级审批部门严格审核批准,拥有眼视光学历,眼视光学大学教师资格证、眼镜验光员考评师资格证、眼镜定配工考评师资格证书。
20.本培训基地拥有河南省内具规模的教学场地和实操场地及设备,按国家职业大典的要求和标准,超标准数倍。实现人手一设备,专项实操一项项全通过。
21.本培训基地既是培训基地也是国家的鉴定机构,学员能实现培训、鉴定一体化进行,快捷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