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果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进口坚果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海关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口坚果实施合格评定。
(1)单证审核
海关依法对进口商提交的必要凭证、相关批准文件等材料的完整性、 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
对于单证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进口坚果,不予受理申报。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的关于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8 年第 90 号) 明确了在向海关申报办理检验检疫手续时无需提交纸质单证的类别, 并规定了不同单证类别的不同电子化提交方式。
(2)海关查验
海关根据监督管理需要,对进口坚果实施现场查验,现场查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运输工具、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二)集装箱号、封识号、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内容、坚果的实际状况是否与申报信息及随附单证相符;
(三)坚果、包装物及铺垫材料是否存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
(四)内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污染、破损、湿浸、渗透;
(五)内外包装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要求;
(六)坚果感官性状是否符合该食品应有性状;
(3)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海关制定年度国家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专项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于计划中坚果种类,海关根据监管需要实施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4)合格评定
进口坚果经海关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
进口坚果经海关合格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坚果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
3.风险预警及控制
境外发生坚果安全事件可能导致中国境内食品安全隐患,海关实施进口食品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进口坚果,或者发现其他坚果安全问题的,海关总署和经授权的直属海关可以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相关进口坚果实施提高监督抽检比例等控制措施。
在如今越来越追求健康饮食的背景下
为了让大家吃得健康、安全、放心
海关始终坚持严格监管和执法
确保坚果进口的全流程遵守规范
切实保障大家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