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者必须持有上岗证,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
2、接班时,应对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断续鸣铃或报警。
4、操作者必须服从司索指挥,按司索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严禁起吊物件在人头上越过。
5、有下列情况不准起吊:起吊物体超载或重量不清;堆积物体捆绑吊挂不牢;起吊物体上有人或有浮置物;
6、不准利用极限装置、急停开关停车。
7、不准在工作过程中进行调整和维修机械等作业;
8、开关主电源前或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板回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