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灭火器检查及重新充粉提出7个标准,标准指出:
1、检查灭火器的内部压力,确认灭火器的内部没有压力时,才可以进行拆卸。
2、对确认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筒体、机头、压力表和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组件挨个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对筒体进行清洗,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及洁净气体灭火器应等筒体干燥后方可使用。
4、检查灭火器的配件,更换密封件和已损坏的零部件。
5、按灭火器检测的相应标准和铭牌的规定进行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再充装,并逐具进行密封性试验。
6、对维修后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贴上维修合格证方可出厂。
7、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检查方法: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5.2.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为确保建筑灭火器的合理配置与使用,及时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应及时解决以下问题:
1.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消防设计时,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将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以及位置纳入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设计内容配置灭火器。其他单位在购买灭火器时,应申请消防监督机构根据本单位使用场所的性质,确定灭火器的配置类型及数量。
2.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尤其是岗位责任人接受灭火器维护管理和使用操作的培训教育,适时组织灭火演练,确保每个员工都会正确维护和使用灭火器,单位还应当保存培训和演练情况的记录。
3.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并且对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单位应当至少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规定,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日期满2年,必须进行测压充粉检修,
灭火器是一种可携式灭火工具。灭火器内放置化学物品,用以救灭火灾。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可以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清水等。对于灭火器的有效期具体规定根据灭火器的类型来确定:
1、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酸碱灭火器--5年;清水灭火器--6年;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1211灭火器--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2、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3、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1211灭火器--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4、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