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申报组织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省成果通知》和《省双碳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组织方式及要求进行申报。
2、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各县级市 (区)科技局具体负责本地 (含省级以上高新区) 项目的组织和受理工作,对企业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以及申报单位的社会信用严格把关,并出具意见。因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或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不予推。
3、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须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项目申报材料经各县级市 (区) 科技局网上确认后提交。
申报限额要求
本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按重大战略产品创新 (A类) 、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 (B类) 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 (C类) 三大类进行组织,并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专题。A类项目不限项申报:B类项目实行择优推、限额申报,结合2022年度项目获批立项情况,各地推限额具体详见附件1。以上项目,各地所推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80%,高新区申报项目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
服务流程
1、线上咨询:专心、耐心、细致高效服务;
2、专业顾问,科学诊断:一对一服务,科学诊断;
3、确认合作关系,签订合同: 量身定制方案提高业务成功率;
4、材料准备,法定申请: 系统化、规范化的资料整理流程;
5、财务跟踪管理: 贴心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