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行建筑结构检测鉴定的情形大致可分为十类:
1)建筑结构拟改变使用用途、改变使用条件和使用要求时。
2)拟对建筑结构进行加层、插层或其他形式结构改造时。
3)拟对建筑物进行整体移位时。
4)当建筑结构出现裂缝、梁柱出现变形、楼板已经出现漏筋、建筑结构出现振动等情形时,可认为建筑结构出现明显建筑功能退化。
5)遭受到汽车或坠物的撞击、爆炸物的冲击、腐蚀性气体或液体泄漏及人为破坏等,为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使用,需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测鉴定评估。
6)施工方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行为或者施工质量粗糙而可能导致建筑结构出现质量问题,从而与施工方产生纠纷矛盾,此时需要由第三方给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7)通过必要的修缮和维护能继续使用的年限。
8)建筑结构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时。
9)建筑结构遭受灾害而未引起毁灭性倒塌,相关方想加固继续使用时。
10)建筑外观改造或建筑装修产生荷载的变化或引起结构改变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