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九月二十日至十月二十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不再受理。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改造升级、服务平台建设等方向,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三、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苏州市区内注册(部分生物医药相关项目、集成电路流片验证补贴项目、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五)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若存在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六)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七)《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线上需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
(二)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九月二十日至十月二十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不再受理。
(三)网上受理。各地工信(科创)部门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信息管理后台”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项目审查。各地工信(科创)部门对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初审,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各地工信(科创)部门要加大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的运用力度,优先评价结果为A、B类企业申报本专项资金,限制D类企业申报。为确保项目真实性,各地工信(科创)部门应组织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
(五)项目报送。对各地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工信(科创)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纸质版一式三份),并附项目汇总表(加盖工信〈科创〉、财政公章),于10月27日前统一报送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项目申报材料由企业在系统上盖章后通过所在地工信(科创)部门报送至市工信局相关资金项目主办处室。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所需材料请前往申报系统中查看,相关材料填写完毕后须签字盖章,并根据要求扫描上传。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含企业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在系统上填报后、盖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四)凡是把投入作为支持条件或按照投入予以补助的项目,均须提供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并在系统上传所有项目相关的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发票。
(五)申报指南要求中提出的其他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编制说明:请申报单位根据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对应页码,封面统一为浅蓝色或浅绿色,材料内容一律采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为项目申报表,依次附上目录、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申报项目信息表和所有上传附件,采用胶装方式,书脊处标注申报年份及企业名称(如厚度不足可不加书脊)。线上、线下提交材料须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