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 本品在水中溶解,在乙醇、YM或BT中不溶。 鉴别 (1)取本品与牛磺酸对照品各适量,分别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2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照有关物质项下的色谱条件试验,供试品溶液主斑点的位置和颜色应与对照品溶液的主斑点相同。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44图)一致。 检查 溶液的透光率 取本品0.5g,加水20ml溶解后,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430mn的波长处测定透光率,不得低于95.0%。 氯化物 取本品1.0g,加水溶解使成50ml,取25ml,依法检查(通则0801),与标准氯化钠溶液5.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1%)。 LS盐 取本品2.0g,依法检查(通则0802),与标准LS钾溶液2.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1%)。 铵盐 取本品0.10g,依法检查(通则0808),与标准氯化铵溶液2.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2%)。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4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0.4%(通则0831)。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铁盐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07),与标准铁溶液1.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01%)。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 0821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1.0g,加水23ml溶解后,加HCL5ml,依法检查(通则0822法),应符合规定(0.0002%)。 含量测定 取本品约0.2g,精密称定,加水50ml溶解,精密加入中性甲醛溶液(取甲醛溶液,滴加酚酞指示剂5滴,用0.1mol/L的NAOH溶液调节至溶液显微粉红色)5ml,照电位滴定法(通则0701),用NAOH滴定液(0.1mol/L)滴定。每1mlNAOH滴定液(0.1mol/L)相当于12.52mg的C2H7NO3S。 类别解热镇痛药。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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