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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专业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律师

  • 发布时间:2024-01-05 09:46:44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公司:招志南【个体】
    手机:15918794024
    电话:020-81202248
    用户等级:铜牌会员 已认证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成员律师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庭审经验丰富,以优质、高效、专业、负责的精神为客户提供优秀的劳动纠纷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好评。

    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当用人单位遇到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时,一定要积极应诉,防止陷入被动,目前实践中,企业在劳动仲裁案件败诉率高,单位对仲裁案件不重视也是一个根本原因。有的单位甚至认为员工属于无理取闹,仲裁根本不用理,有的连开庭都不去,这 终导致了仲裁委的缺席判决,可想而知,这样的判决结果对单位肯定是不利的。
    企业如果收到劳动仲裁的传票后,首先要镇定,先弄清楚劳动者的仲裁请求是什么,阐述的事实是否真实,然后组织相应的证据进行应诉和答辩。
    作为用人单位,由于大部分常见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倒置,没有积极举证,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当然具体要看仲裁的请求,仲裁申请人是否有相应的证据
    用人单位应该在接到劳动仲裁委通知之后,应先签收仲裁申请和相关证据。公司将案件交由法务部门负责处理或者公司法律顾问处理,没有专门法务或者法律顾问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律师在接手案件之后仔细分析案情,研究对方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核实信息是否正确,对方的请求事项有哪些,对方所述的事实与理由是否充分、属实。开展分析讨论,企业应该积极配合律师搜寻证据,拟定制定应诉策略及应诉方案,积极应对案件。
    制定正确的应诉方案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成功与减少劳动争议案件带给企业的负面影响意义重大;
    法律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未满足以上条件解除合同同样需要赔偿劳动者。
      (三)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2、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3、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替代通知金、违约金纠纷,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离职纠纷;
    4、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纠纷;
    5、工资、加班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奖金等劳动报酬纠纷;
    6、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纠纷;
    7、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8、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9、用人单位未交纳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及未按实际工资的基数交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引发的劳动纠纷;
    10、用人单位拒绝给予离职人员办理挡案转移引起的纠纷;
    11、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引起的纠纷等;
    12、工伤、职业病纠纷;
    13、其他劳动人事争议律师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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