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时参加答辩。
二、按照签到时间安排,在规定的地点签到,并前往等候室,封存手机,按组别就座,不得外出。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答辩时除带身份证、笔以外,不允许携带书籍、电脑等与专业有关的物品。在等候答辩和答辩过程中出现翻看、接打手机等情形属于违规行为,取消参评资格。
四、答辩程序
1、参评人员进入答辩室后,简述本人任现职期间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补充提问时间)。
2、参评人员应掌握好时间,不得超时。
3、答辩结束后立即离开,不得在评审场所内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