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
资产评估范围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实现评估目的要求,以及评估对象的特点合理确定,并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明确界定,具体内容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
例如,某企业有一幢已出租的房地产,当评估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评估结论应当体现岀租人对该房地产的权益,评估范围不应包含承租人对该房地产的权益,评估操作应考虑租赁合同对该房地产价值的影响。如果该已出租房地产作为国有土地征收的补偿对象,评估结论是确定国家对该房地产产权人进行货币补偿的参考,评估范围就可以不考虑承租人权益的影响,操作时可以按照不存在租赁合同限制的条件进行评估。但相关评估报告中应当如实披露评估对象已经租赁的事实和对出租人义务等条件的约定。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时应当关注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或者资产及负债,是否与所服务的经济行为要求的评估范围一致。
评估案例
评估日期:2023年5月
评估目的:政府回收林权
评估对象:委托方种植范围内的5000亩林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