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普通合伙企业身份。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或合伙企业出资额同样要求达到100万元以上)。技术条件
配备齐全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配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注册动力1名 注册电气发输电4名 注册建筑二级1名 注册结构一级1名 中级暖通1名 中级给排水1名 中级水工1名 中级环境保护1名 中级概预算1名 中级输煤1名 中级电力1名 中级热工1名 中级通信1名 中级化学1名 中级总图1名人员资格
主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满足一定的项目经验要求,例如主持过一定数量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其他可能的要求
企业需具备良好的工程设计业绩和社会信用记录。请注意,实际资质办理条件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查阅的国家住建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和资质标准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上述内容综合了多个时间点的数据,具体要求以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