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始认定
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用于证明申请单位的合法经营资格。
(二)财务审计报告:需要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以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研发投入情况。
(三)研发人员清单及相关证明:包括研发人员的名单、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社保缴纳证明,用于证明企业拥有足够的专职研发人员。
(四)研发场地证明材料:如研发场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以及场地照片。
(五)研发仪器设备清单及发票:需要提供研发仪器设备的清单及相应的发票。
(六)知识产权清单及证明: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证书等相关的知识产权清单及证明文件。
(七)申报书及附件佐证材料:详细的申报书,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目标、实施计划等,以及相关的附件佐证材料,材料需要扫描成PDF文档(盖章版扫描件)。
(八)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结果:需要提供年度的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结果,证明企业的纳税信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