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乙级资质允许企业或个人承接的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民用建筑**:
- 可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公寓楼、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学校、医院、社区中心等各类非生产性建筑。
2. **工业建筑**:
- 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 跨度不超过12米、层数不超过6层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 **构筑物**:
- 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
- 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
- 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
- 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4. **配套工程**:
- 提供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图纸的全过程服务,涵盖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等专业技术领域;
- 承担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具体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设施的设计。
5. **其他服务**:
- 可能还涉及建筑、市政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的咨询服务、技术管理和监理;
- 工程勘察设计及其咨询服务;
- 工程测量、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综上所述,拥有建筑设计乙级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能够承接各种规模适中的民用、工业建筑以及特定规格的构筑物设计项目,同时提供相关配套工程的全方位设计服务,并可能参与工程项目的咨询、管理和监理等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承接范围可能会受到国家政策调整、地方性法规约束以及行业标准更新的影响,实际操作时应以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