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口岸通关进出口监管涉及多个环节和程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监管要求和步骤:
1. 申报:进出口危险货物的收货人或发货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向海关申报,并提供必要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证书等。
2. 审单:海关对申报的危险货物进行单证审核,确认货物信息、数量、包装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 查验:海关对进出口危险货物进行实际查验,包括核对货物标签、包装、数量等是否与申报信息一致,检查货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取样送检:根据相关规定,海关会对部分危险货物进行取样送检,以确保货物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
5. 放行:经审核、查验无误后,海关会办理危险货物的放行手续,允许货物进出口。
在危险货物口岸通关进出口监管过程中,海关还可能会采取其他措施,如加强风险管理、实施口岸联合监管等,以确保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和通关效率。
危险化学品鉴定服务 |
出具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
出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公路、铁路) |
编制符合GHS 要求的安全数据单(SDS) |
编制GHS 安全标签 |
危险化学品理化分析 |
闪成分分析(定性/定量) |
闭杯闪点、液体持续燃烧试验、固体燃烧速率试验、氧化性试验、自热试验、喷雾剂点燃距离试验、喷雾剂封闭空间点燃试验、密度、熔点和熔程、金属腐蚀性、pH值、酸度和碱度、沸点、馏程、表面张力、水溶性、热稳定性、黏度、溶剂分离试验等 |
我们总部实室可以做化工产品和电池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检验鉴定报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空运、铁路、公路运输报告)、编写/审核中文MSDS和编制/审核GHS公示标签,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陈 小 姐
企业申请进出口化学品化工品 (化妆品原料、液体产品、气体产品等等)各个步骤:
一、流程
填写检验申请单一提交资料和样品并缴费一受理报检资料初审一签发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工作联系通知单一检测及评估一签发检验鉴定报告和SDS及标签审核
二、必需提交的资料
1.检验申请单(企业向业务员索取)
2.由请人对其货物的“成分声明"
3.需审核的中文安全数据单 (SDS) : 正本和电子版 (中文版
4.需亩核的货物的内外包装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样本和电子版
5.由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自愿委托声明
三、送检样品数量及其管理
1.送检样品为固体,需 克 (如该样品需做固体燃烧速率试验的,需样1kg)
2.送检样品为液体,需150毫升 (如需做金属腐蚀的样品另行通知,需样3.5L)
3.送检样品为气雾罐或烟雾剂,需3罐未开启过的样品;
4.不确定送检样品的数量或特别贵重样品时可先与我们电话联系
5.送检样品包装(或瓶) 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
6.为了便于核查,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不予退还(如贵重或特殊的样品需退还的请在申请单备注栏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