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产品
RCM= Safety + EMC + Importer Declaration
Safety(产品安全认证):
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注:产品安全认证等同于SAA认证,具体详见SAA认证介绍或联系博瑞检测(BORY)咨询。
EMC(电磁兼容性)
澳洲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无线电通讯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 所制订,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电灯及类似设备、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信息科技产品、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将产品划分为三类,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C-Tick标记。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均必须符合相关的EMC标准。
一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只有轻微影响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无刷鼠笼型感应电动机、交流电源/电源变压器、电阻等。这类产品在生产销售时可自愿申请使用C-Tick标志。
二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如微处理器或连时钟的数码装置、整流器或滑环式电动机、弧焊设备、交换式电源供应器、光度调节器和电动机速度控制器、信息科技(CISPR 22)类别的电讯终端机设备(自2003年11月7日起从第三类改为第二类)。
三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严重影响的产品,如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第2组(CISPR11)。
检测介绍
法规符合性标志(RCM,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是一种注册标志,表明供方声明产品符合澳大利亚各州以及新西兰的电气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及其他要求,同时也符合澳大利亚《无线电通信法》和新西兰《无线电通信法》规定的电磁兼容要求。只有产品同时符合电气安全法规和EMC法规的要求才能使用RCM标志。
RCM标志的所有者是联邦政府,电气安全法定管理机构和EMC法定管理机构都接受RCM标志作为供方合格声明。供方只要在任何一个州被批准使用RCM标志,其他各州的法定管理机构都可以接受,从而实现了一次批准各州通行。
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正在引入RCM标志,以实现电气产品的统一标识,该标志是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监管机构拥有的商标,表示产品同时符合安规和EMC要求,是非强制性的。
检测标准
AS/NZS4268:2017-SRD产品
AS/NZS4365:2011-民用移动设备
AS/CA S042.1:2010-手机.
AS/CA S042.3:2005-手机
其他
认证流程
客户送样,我司进行测试出具试压报告。
客户提交澳洲安规申请表(我司提供空白申请表);
我司提交申请表、试验报告给澳洲机构并付款;
澳洲机构审核报告;
审核OK后发证;
注:如果客户能提供安全检测和认可证书CoA(Certificate of Approval)和EMC测试报告(C-tick测试报告或证书),博瑞检测(BORY)可代理申请RCM证书。
RCM的相关申请事宜
若该产品有CB及各国差异,则可以直接去转Safety Certificate。再加上EMC部分就可以让代理商帮忙出宣告。该产品就可以销售至澳洲并打上RCM Mark。
Safety Certificate: 申请safety部分时,若产品为direct plug in,则需针对该产品做AU Plug Test(Test Standard: AS/NZS 3112),若产品为Desktop,则无需做此项测试。
EMC Report — 即可以是C-Tick Report (Test Standard: AS/NZS CISPR 32),也可以是CE EMC Report。
RCM注意事项
RCM认证只能由澳洲当地公司申请,该公司必须向澳洲政府申请一个RCM号码。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申请IEC或者AS/NZS报告,但是该报告必须交由澳洲进口商来申请RCM。
根据该专家的意见,由于进口商将承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风险(责任方),而且非澳洲公司无法直接申请RCM认证。则估计,越来越多的稍有规模的澳大利亚公司,会改变目前为了降低费用,由中国生产厂承担费用制作报告和申请SAA的做法。他们将倾向于指定有一定能力和声望的实验室,提供保险的报告和测试数据,再由他们来申请澳洲RCM认证。
理论上,澳大利亚实验室也可以作为申请方帮助某个公司获得RCM的认证。但是根据该专家的意见,由于从法律上承担的责任较大,估计大部分澳大利亚实验室不会主动冒这个风险,即使来做,相关费用也可能会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