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商业银行是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设立的金融机构,成立于1939年5月,总部在上海。该银行名义上是商业银行,实际上享有发行货币及代理伪政府“国库”与“公债”事务等特权。华兴商业银行所发行的钞票,称为“华兴券”,面额分为10元、5元、1元三种,辅币券分为2角、1角两种。
华兴券的发行是为了与法币争夺外汇,以助日军侵略之需。伪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推广华兴券,包括法币存款、关税、盐税一律改为以华兴券收付,日军军饷以华兴券发放等。但由于华兴券的商业性质名不正言不顺,再加上其本身的外汇供给能力不足,难以和当时华中地区商民乐于行使的法币相抗衡。最后导致华兴券信用大失,从发行到1941年停止使用,仅维持了一年零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