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诊所需要的资料:
一、诊疗科目
诊疗科目应当与注册于该诊所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相一致。
二、人员
(一)诊所从业人员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二)每一诊疗科目下至少有 1名医师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
(三)至少有 1名注册护士。
(四)设医技科室的,每个医技科室至少有 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充分满足诊疗科目医疗需求。其中治
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 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 15
平方米。
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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