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浴缸是指用于盛放洗澡水并放入成人浴缸或盥洗盆内或者放置于其他表面上的盆、桶或其他类似商品。婴儿浴缸可容纳一名婴儿在看护人协助下以躺姿、坐姿或站姿沐浴。本政策还适用于与婴儿浴缸搭配使用的婴儿背带、垫子、衬垫和类似配件。
本政策不适用于在看护人协助沐浴期间有前后坐靠支撑的婴儿浴椅。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婴儿浴缸
婴儿浴缸标准的目的是什么?
该标准寻求的是尽量减少与使用婴儿浴缸有关的伤害或死亡风险,包括婴儿溺水或接近溺水的事件以及涉及婴儿浴缸碎裂的情形。
婴儿浴缸的规定有哪些?
该标准对婴儿浴缸的整体性和操作性都有严格的规定,同时还对标记、标识以及文字说明材料有所规定。对性能的规定涉及了约束、保护部件的完整性以及结构和附件的完整性。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对婴儿浴缸还有其它什么规定?
婴儿浴缸受有关涂层、铅、检测及认证、登记卡以及跟踪标识等规定的管制。
涂层上限:婴儿浴缸不得使用含铅量超过90 ppm(0.009%)的油漆。
含铅量上限:婴儿浴缸的任何可接触部位的总含铅量不得超过100 ppm(0.01%)。
检测及认证:与其它所有的主要为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设计或预期使用的产品一样,婴儿浴缸必须经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是否符合婴儿浴缸标准以及其它所有适用的儿童产品安全规则的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婴儿浴缸的国内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出具儿童产品证书,具体说明每项适用的安全规则,并表明该产品符合那些规则。
产品及外包装标识规定:婴儿浴缸等耐用婴幼儿产品必须在产品及其包装上附加永久性的包括追踪标识在内的具体的标识信息。
产品登记卡规定:此外,按规定耐用婴幼儿产品上还要附加其它的产品标志以及产品登记卡。本表总结了耐用婴幼儿产品必须符合的具体的标识和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