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的产品; 2.有与所申请生
产的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4.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具有健全有效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6.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 耗
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9.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
料
10.《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11.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
的《企业自我声明》;
12.企业生产管理制度清单;
13.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用于产品最小包装);
14.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性能、用途、主要有效成
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必要时注明安全警告)、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标志和
编号(初次申请除外)、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批号和限用日期)、生产
者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等文字、图示及警示内容(机洗产品必须标明“适用于机
洗 ”等字样);
15.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6.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
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