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要求:
·委任一名获保监局认可的负责人RO
·在香港任何一间银行持有一个客户帐户
·符合《保险业 (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财务及其他要求) 规则》内的要求
·符合《<保险业条例> (第 41 章) 有关持牌保险中介人"适当人选"的准则指引》 (指引23) 内指明的组织架构胜任能力要求 (如:公司管治、内部监管及风险管理)
持牌保险经纪的类别: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 2 条,持牌保险经纪是指持牌保险经纪公司或持牌业务代表 (经纪) 。
·持牌保险经纪公司是指根据《保险业条例》第 64ZA 条,获发牌照的公司,以进行一个或多于一个业务系列的受规管活动,以及作为任何保单持有人或潜在保单持有人的代理人进行洽谈或安排保险合约。
·持牌业务代表 (经纪) 是指根据《保险业条例》第 64ZC 条,获发牌照的个人,以任何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代理人身分,进行一个或多于一个业务系列的受规管活动。
负责人RO: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 64ZF 条,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应委任合适人选为保险经纪公司负责人,并应为该负责人提供充分的资源和支援以履行其责任。该负责人必须事先获得保监局的预先认可。
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财务及其他要求:
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必须遵守《保险业 (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财务及其他要求) 规则》,其中包括以下列出的相关规定 :
·股本及净资产
·专业弥偿保险
·客户帐户
·备存妥善簿册及帐目
·会计披露
具体申请是需要符合一系列资质要求的,卓志可以全权接受客户委托。申请周期大约4-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