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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遗产遗嘱继承诉讼专业律师

  • 发布时间:2024-11-14 09:59:04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公司:招志南【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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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20-81202248
    用户等级:铜牌会员 已认证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招志南律师团队由资深遗产继承律师组建,以遗产继承法律服务为业务重点,专业解答、代理遗产继承法律纠纷。我们注重团队发展与合作,注重集体研讨案件,对于遗产继承纠纷领域各类纠纷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精通遗产继承领域纠纷的谈判与诉讼。团队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理论基础扎实。在处理遗产继承法律纠纷业务上,我们充分发挥团队的优势,集思广义,精益求精,极大限度保证客户的合法利益。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对于多份遗嘱的继承,可以简单归纳如下:
    1、审查遗嘱的合法性:需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定哪些遗嘱是有效的,哪些可能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2、遗嘱内容是否相抵触:如果各个有效遗嘱的内容不相抵触,那么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若是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则以 后的遗嘱为准。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2条的规定。
    3、公证遗嘱的效力:虽然现行法律规定以 后一份遗嘱为准,但如果存在公证遗嘱,且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内容相抵触,那么公证遗嘱的效力通常优先。然而,这一规则在新旧法律交替时期可能有所不同,具体需要根据遗嘱的订立时间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 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遗嘱无效的情形可以简单归纳如下:
    1、遗嘱人行为能力问题: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问题: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财产处分问题:遗嘱内容涉及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如遗嘱处分了他人的财产或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
    4、法律义务问题: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如未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形式问题:遗嘱未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设立。如代书遗嘱未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或口头遗嘱不是在危急情况下设立,或危急情况解除后未用其他形式重新设立等。
    6、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冲突,可能导致部分或全部遗嘱无效。
    7、其他情形:遗嘱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务,导致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遗嘱内容不清、自相矛盾或无法实现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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