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随着《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法规的实施,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持续上升,劳动风险防范已成为用人单位面临的重要课题。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由一批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组成的专业企业法律顾问、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诉讼律师法律服务团队。
劳动合同法律知识:
(1)适用劳动(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
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特殊情形下用人单位停止经营而导致下劳动合同终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对于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高不超过十二年。这一规定旨在防止经济补偿金过高而给用人单位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
(2)适用赔偿金的条件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可以选择:
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法律延伸:
“n+1”是劳动领域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常常采用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
“n”代表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则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对于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如果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1”则是指代通知金,即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辞退,那么除了需要支付前面提到的“n”值之外,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通知金的补偿手段。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专做劳动争议,具体包括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的缴纳与补偿、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工资劳动报酬支付纠纷、加班费(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带薪年休假、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工伤(包含职业病)、竞业禁止纠纷、工龄及退休纠纷等。我们还擅长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从招聘员工开始,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这一系列流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帮助企业依法实施劳动管理,减少劳动纠纷,从而有效降低人力资源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权益,主要包括:企业劳动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企业劳动人事用工制度的起草、修改和审查,建立健全企业有关用工、工资分配、企业保密制度和竞业禁止制度的起草、修改和审定,起草、审查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