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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经济纠纷民事案件律师

  • 发布时间:2024-11-27 12:17:13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公司:招志南【个体】
    手机:15918794024
    电话:020-81202248
    用户等级:铜牌会员 已认证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针对广大客户对专业型律师的强烈需求,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在招志南主任律师的领导下建立了一支以民商事律师服务为专业特色的专业型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招志南律师认为: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是每一位律师的责任和义务。

    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法律知识:
    一、立案
    当事人应该去哪起诉呢?
    原则上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如合同,协议,聊天记录等

    二、受理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
    三开庭
    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6个月一审就有结果。

    四、执行
    后就是执行环节。在判决书上会写明被告需要履行的义务。
    如果被告还拒不履行义务的,那么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专业律师提示:
    法院打官司更多的都是属于财产纠纷一类的,这类案件一定要注意财产保全的问题。起诉前一定要先做好财产保全,避免打赢官司无法执行的情形产生,也就是俗称的赢了官司输了钱。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当然,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有胜诉的把握,否则,如果将来败诉了,则要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免费法律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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