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整理的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连锁公司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除此之外的零售药店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在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查表(一式三份)。
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说明申请的内容、理由等相关情况,并须有“本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内容)。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申请书》(一份)。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非本人办理时需提供)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拟办企业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填报的申请资料(数据必须与纸质材料数据保持一致)。
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加盟店或直营店需加盖连锁总公司公章)。
企业资质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零售企业至少要配备2名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批发企业至少要配备5名执业药师人员)。
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企业经营批发的还需具备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经营场所材料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说明。
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证明有固定的经营场地)。
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小于60平米,批发企业经营面积不小于100平米、仓库面积不小于500平米(可委托)。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储存设施,包括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以及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其他材料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环保、消防等证明文件(确保经营场所的安全合规性)。
三、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根据企业类型而定)提出筹建申请。领取并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递交材料:递交与所申请经营类型相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经营项目证明等。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并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材料: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并告知申请单位是否需要补正材料。申请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材料,并提交给受理部门。
现场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能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涉及药品质量、设备、场所卫生等。
颁发证件:审核周期一般为3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对符合条件的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